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态废料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结合“十四五”前期市场环境变化和战略执行情况,在原有“四核双驱”基础上重新聚焦业务体系与发展动力,将“十四五”战略规划动态调整为: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综合服务商为发展目标,聚焦清洁能源和生态环保两大领域,始终把握“坚持清洁能源经营特色,引领环保产业先行示范,促进能源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战略定位,构建低碳电力、生态环保、综合燃气、数智服务“四核业务”梯次化发展格局。
2023年也是公司实现高水平发展的攻坚之年,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把握契机、踔厉奋发,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抓好稳投资、促改革、强创新、提质量、调结构、防风险,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中提质: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04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营业收入124.37亿元;归母净利润20.46亿元,其中低碳电力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6.99亿元(包括煤电业务11.85亿元、气电业务0.22亿元、水电业务0.74亿元、风电业务1.14亿元、光伏发电业务-6.97亿元),生态环保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0.17亿元,综合燃气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4.85亿元。
2023年,公司新投产装机容量共167.09万千瓦,其中天然气发电新增97.40万千瓦;风力发电新增5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45.99万千瓦;水力发电新增0.15万千瓦;垃圾发电新增5.55万千瓦;因妈湾电厂部分煤电机组升级改造为天然气发电,燃煤发电减少32万千瓦。
截至2023年底,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1,913.26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31.40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484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区的147.40万千瓦,占比33.00%;天然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21.4万千瓦,包括在广东省的465.4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56万千瓦,占比27.25%;水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1.3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占比5.29%;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69.95万千瓦,占比19.34%;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81.61万千瓦,占比9.49%;垃圾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7.60万千瓦,占比5.62%。截至2023年底,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比67.00%,非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占比34.45%,所属燃煤电厂所有机组均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指标实测值远优于国家标准。
2023年,公司继续深耕环卫一体化发展,成功取得深圳市光明区玉塘环卫、南山区西丽环卫、南山区转运、福田区转运、潮州市潮安区环卫、赣州市安远县转运、沈阳市和平区垃圾分类及环卫、茂名市化州市环卫等9个环卫项目;成功取得菏泽市定陶区城管局批文,获取定陶区填埋场陈腐垃圾治理服务业务;中标了水冷炉排炉、辅助设备采购及余热锅炉基本设计业务和配套MIS系统软件开发业务,并整合了设备供应、技术服务和信息化系统输出,实现了轻资产业务的新突破。
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在广东、广西、湖北、福建、河北、山东、辽宁等省份建成投产固废处理厂37座(含厨余项目),业务已拓展至环卫、餐厨、工业废水、污泥处理等领域,投产的垃圾日解决能力达到44,275吨(其中餐厨、生物质、污泥等日解决能力达到3,625吨),较2022年底增加5,160吨/日,增幅为13.19%,2023年累计完成垃圾处理量1,297.22万吨,同比增长11.80%;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已核准,年末在建和已核准项目垃圾日解决能力为22,215吨(其中餐厨、生物质、污泥、建筑垃圾日解决能力为4,995吨)。在深项目垃圾日解决能力16,300吨,助力深圳市在全国超大型城市中率先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具备固废处理研发、设计、设备制造、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产业链能力,主编参编60%的城市固废处理国家标准,项目单体规模全球领先,排放指标领先欧盟,创造了行业最优的“深圳标准”。
2023年,公司紧密围绕做实做细综合燃气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夯实城市燃气、城市高压管网、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贸易业务上中下游全产业布局,产业协同和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取得新疆喀什北油气井区块恰探1井和阿北1井天然气购销权,实现了在上游气井资源上零的突破。
截至2023年底,公司经营广东惠州、潮州、浙江舟山、河北赵县、新疆克州、湖南湘乡等城市燃气供应,控股7家城市燃气公司、1家燃气增值业务公司、1家天然气贸易公司和2家综合能源公司,参股3家LNG接收站、1家LNG销售公司和1家高压支线年,公司燃气板块实现销售气量22.02亿标准立方米,同比增长60.17%。
2023年,公司构建数字化转型总体蓝图“1216工程”,上线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及管理驾驶舱,推动各管理条线数字化纵横贯通;开展节能降耗类改造项目21项,着力推进妈湾、洪湾、东部等电厂智能电厂建设;完成深圳3个超充示范站的建设,高标准制定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综合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深圳会展中心“光储充放检”一体化城市智慧能源综合体项目实施方案,助力深圳率先建设全球“超充之城”;积极地推进妈湾资源场站源网荷储虚拟电厂一体化项目;建设碳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平价绿证交易,出售约20万张,达2亿度绿电。
注: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在计算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6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4239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21深能源MTN001(碳中和债)”“20深能源MTN001”“20深能源MTN002”“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19深能G1”和“19深圳能源绿色债02/19深能G2”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年6月1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054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20深能Y1”“20深能Y2”“20深能01”“21深能Y1”“21深能01”“21深能02”“21深能Y2”“22深能01”“22深能02”“22深能Y1”和“22深能Y2”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10月2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40461D-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4年2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33731M-01),“24深能Y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2%;第二产业用电量60,7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7%;第三产业用电量16,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1%;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3%。2023年,全国发电量92,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水电12,83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火电61,0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核电4,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风电8,8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
2023年,广东省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5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2023年,广东省全省发电量6,8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其中:水电3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火电4,8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核电1,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风电3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0%。
2023年,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全社会用电量1,128.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0%。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529.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8%(工业用电量506.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9%);第三产业用电量415.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2%,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183.07亿千瓦时,增长5.0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584.82亿千瓦时,年度垃圾处理总量1,297.22万吨,天然气供应量22.02亿标准立方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5.0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0.46亿元,每股盈利0.27元。截至2023年年底,公司总资产1,534.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7.17亿元。
注:因妈湾电厂部分煤电机组升级改造为天然气发电,报告期内燃煤发电装机减少32万千瓦。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4,050,449.54 万元,同比上升7.94%,主要由于公司持续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全年新增装机容量167.09万千瓦,售电量同比上升;持续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广东省内电厂签订长协电价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经营成本3,137,072.53万元,同比增加1.15%,增幅低于营业收入,主要由于公司通过提升供应链管理效能,抓住燃煤价格回落市场机会,大大降低燃料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研发投入30,578.46万元,同比减少12.64%,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对部分研发项目进度安排优化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9,370.52万元,同比增加243.4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为盘活应收账款资源开展无追索权保理收到款项约20亿元。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4月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李英峰董事长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欧阳绘宇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钟若愚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傅曦林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黄朝全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关于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49,292.1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0,586.45万元。
(2)同意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7,585.2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2,401.68万元。
(3)同意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424.28万元。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南京控股公司所属武汉合煜及湖北三潜所涉纠纷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的议案》(详见《关于确认南京控股公司所属武汉合煜及湖北三潜所涉纠纷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同意武汉合煜能源有限公司就合同纠纷等经济事项确认预计负债人民币18,105.60万元及营业外支出人民币18,205.64万元。
(2)同意湖北三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就合同纠纷等经济事项确认营业外支出人民币3,821.02万元。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对17起合同及诉讼纠纷确认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董事会关于上述确认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所属五常公司及缙云公司固定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所属子公司五常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公司)和缙云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缙云公司)拟报废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并同步进行财务核销工作,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总利润约人民币2.48万元。
五常公司拟报废在抢险救灾中受损公务车辆一台。该车辆原值为人民币12.58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车辆累计折旧为人民币4.78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80万元。保险赔付金额基本可覆盖车辆原采购价格,考虑折旧后剩余账面价值,本次资产核销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总利润人民币3.95万元。
缙云公司拟报废丢失的一台无人机飞行器及云台相机。该无人机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34万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无人机累计折旧为人民币1.87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7万元。因无保险及其他赔偿,本次资产核销将产生账面损失人民币1.47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总利润人民币1.4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定,本次资产核销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总利润约人民币2.48万元。
(2)同意缙云公司对无人机飞行器及云台相机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做账务处理。
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环保公司所属五常公司及缙云公司固定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固定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531.71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9,393.80万元。
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6,603.46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中等水准不存在重大差异。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上述议案中财务报告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2022年度特殊贡献奖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作为评估对象的章顺文独立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2024年的预算目标方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8.44亿元,售电量为654.82亿千瓦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201.6万元;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4月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39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六人,实际出席监事六人。其中魏仲乾监事、朱韬监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麦宝洪职工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由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暂时空缺,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麦宝洪职工监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规划》,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南京控股公司所属武汉合煜及湖北三潜所涉纠纷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对17起合同及诉讼纠纷确认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董事会关于上述确认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影响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所属五常公司及缙云公司固定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环保公司所属五常公司及缙云公司固定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固定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和会计一致性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控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聘请中介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发电机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梳理统计和资产评定估计情况,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拟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41,289.89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对有关政策的理解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情况,逐一判断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经梳理分析统计,并聘请资产评定估计机构独立地对发电机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值测算,共有17个项目存在应收账款没办法回收的风险,其中8个项目发电机组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减值证据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梳理资产评定估计对象包括应收账款,与发电机组资产组相关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项目,具体最重要的包含风机、光伏阵列、升压站、租赁土地等。
本次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人民币88,301.7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2,988.13万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八届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定,以202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查、梳理统计,并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应项目发电机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根据梳理统计情况和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南京控股公司按单项计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49,292.19万元,对发电机组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0,586.45万元;北方控股公司按单项计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37,585.29万元,对发电机组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2,401.68万元;环保公司按单项计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424.28万元。三家公司对应收账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88,301.76万元,南京控股公司和北方控股公司对发电机组资产组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2,988.1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总利润人民币141,289.89万元。
2023年,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88,301.76万元,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公司对相应发电机组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2,988.13万元,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总利润人民币141,289.89万元,同时减少公司资产总额及净资产人民币141,289.89万元。
董事会认为,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对相关发电机组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一)同意南京控股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49,292.1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0,586.45万元。
(二)同意北方控股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7,585.2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2,401.68万元。
(三)同意环保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424.28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南京控股公司、北方控股公司及环保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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